厦门查处重大偷税案:女子利用“阴阳合同”隐匿股权转让收入被追罚652万元

问题——股权转让“明低暗高”,虚假申报扰乱税收秩序。 税务部门通报显示,该案涉及一笔股权转让交易:工商备案协议记载的转让价款明显偏低,与资金实际支付规模不匹配。涉案人员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通过签订价格不一致的协议文本、以私人账户收取大额款项等方式隐匿真实成交价格,未依法如实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牵连印花税等涉及的税费申报缴纳问题,破坏公平税负与市场交易秩序。 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与资金分流规避监管,试图以“口头降价”遮掩事实。 据介绍,税务稽查部门在接到举报线索后开展研判,发现交易价格存在显著异常,随即立案核查。调查中,相关交易方提出“最终成交价经谈判下调”的说法,但在被要求提供谈判纪要、补充协议、书面确认函等关键证据时,无法提供有效佐证材料。与之相对,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显示,除对公账户向转让方支付的备案价款外,受让方还通过个人银行卡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人账户支付了大额款项。资金流向与“降价后成交价”主张无法相互印证,反而更强化了“合同低价备案、价款私下补差”的嫌疑。 同时,涉案人员长期不在境内、难以联系等情况,也增加了核查难度。税务部门依托资金穿透核查、跨部门信息调取等手段还原交易实质,最终锁定相关违法事实。 影响——侵蚀税基、破坏公平竞争,也对资本交易合规提出更高要求。 股权转让是企业资本运作与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依法纳税是市场主体应尽义务。通过“阴阳合同”压低备案价格、分流资金逃避纳税,表面上降低交易成本,实质上侵蚀国家税收收入,破坏“守法者受保护、违法者必受惩”的制度环境,容易诱发模仿效应,冲击市场信用与交易安全。对企业而言,一旦被查实,不仅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等成本,还可能因案件移送带来刑事风险与声誉损失,影响融资、合作与长期经营。 对策——以证据链还原交易实质,强化协同监管与全链条惩戒。 税务部门依据税收征管法律规定,对涉案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相关税费、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合计652.26万元。由于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等情形,案件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办,传递出对偷逃税行为“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从治理路径看,此类案件特点是“合同文本双轨、资金支付多链、主体跨境流动”,查处关键在于以资金流水、工商备案材料、往来凭证、关联交易信息等形成闭环证据链,穿透识别真实成交价格。下一步,可在股权转让高风险领域持续强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与风险画像,推动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提升对异常定价、分拆支付、关联账户收款等行为的识别能力。同时,督促中介机构、交易平台与企业完善合规审查,推动交易合同、支付路径、税务申报一致性管理,减少“以私代公”“以口代文”等高风险操作空间。 前景——股权交易更活跃,合规将成为“硬约束”,违法成本持续抬升。 随着股权投资、并购重组等活动日益频繁,税收征管将更注重“以实质课税”理念和数字化监管手段的运用,对以虚假合同、隐匿收入等方式偷逃税的打击力度预计将持续加大。对市场主体而言,唯有以真实交易为基础,规范合同签署、资金结算与纳税申报,建立可核验、可追溯的资料体系,才能在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行稳致远。

股权转让是资本市场的重要活动,但部分纳税人通过"阴阳合同"逃税的行为屡禁不止;本案的查处表明,任何隐蔽的逃税手段都难逃法律追究。税务部门通过专业调查还原了事实真相,既警示了违法者,也展现了维护税收秩序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