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市场经济运行离不开稳定预期与公平规则,但现实中仍存在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破坏信用的违法犯罪,以及企业内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直接侵蚀交易安全与企业活力。
同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犯罪易造成群体性风险,影响区域金融稳定和社会信心。
如何在依法惩治的同时,强化对涉企执法司法的规范监督,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原因:一方面,经济活动规模扩大、交易链条延伸,部分领域信息不对称加剧,给违法犯罪留下可乘之机;个别主体法治意识淡薄,利用合同、招投标等规则漏洞攫取非法利益。
另一方面,企业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监督薄弱,使“关键岗位”权力失衡,诱发侵占挪用和商业贿赂。
金融领域则因高收益诱惑、资金流动复杂、部分机构或平台风险识别不足等因素,导致非法集资案件易于滋生、扩散。
此外,涉企案件办理中若出现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现象,会进一步损害企业产权与经营权,削弱市场主体信心,影响投资预期。
影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惩治涉企犯罪,持续保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全年共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61件、1653人。
其中,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严重破坏市场信用犯罪涉及324人;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涉及280人。
这些数据表明,维护交易安全与企业内部廉洁仍是经济治理的重要着力点。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环节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减少犯罪对生产经营的冲击,有助于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
在金融领域,检察机关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重大案件,并全年化解积案128件,体现出以法治方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治理导向。
对策:在依法惩治之外,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纠治侵害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同样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
重庆检察机关扎实推进最高检部署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全年清理涉企“挂案”260件,坚决纠正违规“查扣冻”企业财产、人为制造管辖连接点等问题,释放出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的强烈信号。
金融治理方面,重庆检察机关强化协同治理,联合金融监管部门设立金融监管协作办公室,推动信息共享、风险研判和线索移送,形成打击金融犯罪合力;并与证监部门共建“证券犯罪警示教育中心”,探索“监管+司法+行业”三位一体的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警示教育和前端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发生概率。
这些举措体现出从“事后惩治”向“前端预防、系统治理”延伸的趋势,也与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效能的要求相契合。
前景:从治理逻辑看,经济犯罪治理正由“单点打击”走向“全链条治理”。
一方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市场秩序类犯罪,有助于稳定交易规则和商业信用,推动公平竞争;对企业内部腐败的从严惩治与追赃挽损并举,有助于倒逼企业完善内控机制、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专项监督对涉企执法司法行为的规范化提出更高要求,有利于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当干扰,维护产权与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随着协作机制和风险预警体系不断完善,金融犯罪治理将更强调跨部门协同与行业共治,证券、银行、互联网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打击处置能力有望持续提升。
可以预期,在依法履职与精准监督并重的框架下,法治将更深度嵌入市场运行,形成“稳定预期—激发活力—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
从案件数据到机制创新,重庆的司法实践表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需要司法能动性与监管协同性的双重发力。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进程中,这种“惩防并举”的治理思路,或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稳定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