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海原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旨以更有效的方式凝聚群众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日益多样。通告明确,线索征集范围主要涵盖六个上。其中,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行为,直接干扰基层民主制度正常运行;在校园及周边对学生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以及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影响社会风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领域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的行为,破坏正常经济秩序;在信息网络领域实施网络敲诈、“套路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反映出涉及的违法活动向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延伸;以及实施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操纵“黄赌毒”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尽管手段各不相同,但都对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是打击黑恶势力的重要途径。通告要求举报人坚持实事求是,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身份信息、违法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包括时间、地点、过程、涉及人员等具体情况,以便公安机关核查办理。通告同时明确,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受理举报线索,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为群众举报提供制度保障。为防止举报制度被滥用,通告也明确了举报人的法律责任。举报人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不得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诬告陷害、诽谤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对举报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确保举报机制严肃、公正。为鼓励群众参与,通告指出,对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案件的,将按有关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继续提升群众举报积极性。通告还公布了多种举报渠道。群众可拨打举报电话0955-4011130或0955-4016914反映线索,也可到海原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二楼扫黑除恶办公室来访举报,或通过邮寄举报信提供线索,多渠道设置方便群众及时反映情况。
扫黑除恶不仅是对具体犯罪的打击,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和基层治理能力的检验。畅通举报渠道、依法保护举报人、以制度防止漏洞——才能让群众敢于提供线索——让违法犯罪无处藏身。公开征集线索,既体现依法治理的态度,也有助于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随着常态化措施持续落实,社会秩序将更加稳定可预期,发展环境更为清朗,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也有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