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报告中,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检察机关受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这是近五年来首次实现"双下降"。
这一成果的取得,源于近年来司法机关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
在刑事政策方面,司法机关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的原则。
对14岁学生杀害女同学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
同时,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考量。
数据显示,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治方面持续发力。
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起诉5.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
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彰显了法律威慑力。
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司法机关保持高压态势。
2025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4.4万人,同比下降1.8%。
司法机关对残害未成年人、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并禁止1199名犯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构建起严密的保护网。
值得注意的是,监护责任落实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环节。
司法机关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依法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
这一举措有力推动了家庭监护责任的落实。
专家指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是一个系统工程。
近年来,司法机关联合教育、民政等部门,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强化司法保护、优化社会支持等措施,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正朝着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
近年来,我国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也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同时加强家庭监护干预,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司法相结合的保护体系。
从"双下降"的数据可以看出,这一系统化、多层次的防控体系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展望未来,需要继续完善法律制度,强化全社会的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