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声音划破夜空,“我杀人了!”

玉林的01深夜,声音划破夜空,“我杀人了!”罗某报警说。指挥中心接到这通电话后立马派警。民警赶到现场时,店铺灯火通明,正门玻璃碎了一地,防盗锁也给反锁了。透过裂缝看进去,一辆倒地的摩托车用尾架顶住门板。一楼的地面狼藉不堪,打翻的食物和餐具散落一地。玻璃渣和酒气混在一起,让民警感到紧张。 卷帘门也给拉下来堵住去路。民警一边打电话给消防队请求破拆,一边招呼辅警帮忙抬卷帘门。大家用力抬起卷帘门的瞬间,空气涌进来,酒精味更浓了。 二楼房间里传来鼾声。一名赤裸上身、仅穿内裤的男子歪在角落。民警把他弄醒时,他说话像山东快书一样节奏快。原来他跟朋友在自家店聚餐喝醉了就开始砸东西。朋友受不了离场后他就睡觉了。 第二天酒醒后,罗某在笔录室低头承认自己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他喝了三斤白酒心里憋得慌,就把自家店给砸了。 民警解释说报假警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会被处罚。还有故意损毁自己财物也有法律责任。所以“我的店我砸”并不等于“我的错没人管”。 最终罗某因为报假警被处罚。面对罚单和同事的叹息他只说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这次教训让他知道酒精麻醉不了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