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创新执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 "执法观察期"制度探索柔性监管新路径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形成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好“依法监管”与“激发活力”的关系,是基层治理中绕不开的现实课题。

对市场主体而言,规则的明确与稳定,既关系到经营预期,也影响到合规成本。

湖南省益阳市市场监管局近年推出“执法观察期”制度,探索在守住法律边界与民生底线的前提下,以更具针对性的方式引导企业纠错、完善内控,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置”向“全程治理”延伸。

问题:部分经营主体合规基础薄弱,执法“刚性一刀切”易加重负担 在登记管理、广告宣传、食品标签等高频事项中,不少中小企业由于专业人员不足、法规更新不熟、内部流程不健全等原因,容易出现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情形。

若简单以罚代管,短期虽能形成压力,但也可能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企业对合规形成“应付式”心态,难以沉淀长效机制;二是轻微问题一旦留下处罚记录,可能在融资、招投标、信用评价等环节产生连锁影响,客观上增加经营不确定性。

如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切入口。

原因:治理理念从“管理”走向“服务”,需要制度化承接 益阳的探索基于一个判断:市场秩序的稳定不仅依赖惩戒,更依赖预防与自律。

传统监管更强调发现问题后快速处罚,预防功能主要落在事前检查与提示上,但在企业出现轻微偏差后,若缺少“纠错窗口”,就容易形成“罚了就完”的闭环,治理效能难以提升。

为此,“执法观察期”将整改嵌入执法流程,对符合条件的情形以限期改正、完善制度、接受指导等方式替代简单处罚,让企业在纠错中补齐短板,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要求落到可操作的制度安排上。

影响:柔性闭环提升合规内生动力,叠加减扰措施稳定预期 据介绍,益阳已在百余起案件中适用“执法观察期”,不少案件以柔性方式处理,覆盖经营主体登记、广告、食品等领域。

制度实施的关键在于“纠错”而非“放过”:观察期内,企业需要按要求完成整改、补齐资料、规范流程,并接受法规宣讲与指导;达到标准后,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这一机制把执法过程转化为一次“合规体检”,促使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合规”。

典型案例显示,制度更强调精准纠偏与风险消除。

在赫山区,一家饮料企业在电商销售中使用可能引人误解的宣传表述,产品质量本身合格,但宣传用语存在合规风险。

考虑其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且及时整改,监管部门依法适用“执法观察期”,最终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并同步开展法规教育。

另一家服饰企业因校用床上用品标识不全被判不合格,经调查发现安全指标合格,问题集中在标签与标准适用环节,监管部门在指导其规范标识、重新送检的同时,纳入观察期管理,推动问题闭环整改。

企业普遍反映,明确整改路径与合规要求,有助于减轻不必要的经营焦虑。

值得关注的是,益阳还同步推进减少重复检查等措施,推动涉企检查频次明显下降,形成“少打扰、强服务、严底线”的组合效应。

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企业预期易受扰动的当下,这类制度协同有助于提升政策可预期性与治理透明度,为企业营造相对稳定的经营秩序。

对策:划清适用边界,推动“包容”与“严管”并行不悖 柔性并不等于宽松。

针对社会关切,益阳在制度设计中强调“边界意识”,明确适用对象为非主观恶意、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并细化“首违”“轻微”的认定标准。

同时,以负面清单方式列明不适用情形,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主观恶意、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化妆品等重点民生领域,坚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以形成震慑,防止柔性机制被误用、滥用。

从治理方法看,“执法观察期”需要与信用监管、风险分级、行业指导、普法宣传等手段衔接:对重复轻微违法、整改敷衍或借“观察期”拖延的主体,应及时转入刚性处置;对合规基础薄弱行业,则应加强标准宣贯和示范引导,减少“非故意违规”的发生概率。

前景:以制度化柔性执法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升级 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是稳定预期、提高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益阳的探索表明,在严格依法行政的框架内,通过程序设计把“纠错机会”前置并标准化,有助于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下一步,制度能否走深走实,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统一尺度,确保同类事项同标准、同流程,避免“弹性过大”引发新的不确定性;二是强化数据支撑,通过案件类型、整改质量、复发率等指标评估制度成效;三是加强部门协同与公开透明,让企业清楚知道“哪些能改、怎么改、改到什么程度”,从源头减少违规风险。

从"立罚"到"立信",益阳实践揭示现代监管的本质在于激发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

当执法者从"执剑人"转变为"摆渡人",不仅降低了法治实施成本,更培育出"守法即发展"的市场生态。

这种治理智慧的创新,或许正是高质量发展时代对"监管艺术"的最佳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