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椒江渔民误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科学处置彰显生态保护成效

一月下旬,浙椒渔83026船在椒江百夹山东南侧海域进行常规捕捞作业时,在收网过程中意外发现一条特殊鱼类。

船长徐小兴凭借二十年的海上作业经验,迅速辨认出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

经现场测量,该中华鲟体长七十厘米、体重五公斤,整体状态良好。

发现珍稀物种后,渔民第一时间联系椒江区渔业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

在专业人员的远程指导下,船员们采取轻拿轻放的方式,避免对鱼体造成二次伤害,随后将中华鲟就地放归海洋。

从发现到放生的整个过程处置得当,充分体现了渔民对海洋生物保护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

中华鲟素有"水中大熊猫"之称,是迄今存活的最古老的脊椎动物之一,对水域生态环境的要求极为苛刻。

该物种在椒江海域的出现,从一个侧面印证了当地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

近年来,椒江区以大陈岛生态建设为核心,系统推进源头污染管控、海域清淤贯通、水质优化提升和海洋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

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为包括中华鲟在内的珍稀水生生物营造了更加适宜的生存和繁衍环境。

椒江区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队长徐剑昀表示,渔民能够捕获并正确处置中华鲟这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既反映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成效,更体现了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

渔政部门每年在休渔期间,都会深入社区、渔区、旅游景区等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送到渔民身边。

这种常态化、全方位的宣传引导,使保护理念逐步深植人心,形成了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

徐小兴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二十一岁开始从事捕鱼工作,此前在舟山海域曾误捕过一次中华鲟并放生,但像这样体型较大的中华鲟还是首次遇见。

他坦言,正是由于渔政部门长期坚持不懈的科普宣传,让广大渔民对保护物种的认识和辨识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打心底里明白了守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意义。

类似的故事在椒江并非孤例。

二〇二三年二月,渔民曹俊富在大陈岛海域作业时就曾误捕两条野生中华鲟,同样第一时间进行了放生。

这些事例充分说明,椒江渔民已经形成了自觉保护珍稀水生生物的共识,用实际行动守护着这片海域的生态安全。

一尾中华鲟的“回家路”,连接着一线渔民的自觉、基层治理的响应和海域生态的变化。

对珍稀物种的每一次守护,都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实践。

把“看得见的放生”转化为“看得见的制度”和“看得见的成效”,才能让海洋更有生机,让人与自然的相处更有边界也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