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我慢慢给你说这事儿。时间回到1988年7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搞了个大动作,成立了全国法院头一个涉外经济审判庭,算是在涉外审判这块儿开了个好头。这一晃三十年多过去了,当时的这些努力现在看来真是给后来的发展打下了底子。到了最近的“十四五”期间,深圳那边可是出了不少成果,像什么跨境规则衔接、法律服务协作机制这些经验,不仅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到了全国去看,还获评了广东自贸区的创新案例和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示范案例。这些年来的积累,就像是给盖房子备足了砖瓦。 这次揭牌成立深圳国际商事法庭,可不光是换了个牌子这么简单。这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还有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点头同意的。它其实就设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里头,是个专门管涉外商事案件的机构。不管是一审二审的案子,还是仲裁司法审查、调解协议确认,甚至是申请承认外国判决这些事儿,它都能管得过来。咱们只要看看协议管辖示范条款的中英文双语版就知道,这是在鼓励大家有什么国际纠纷都往这边交。 而且有个特别有意思的点,是在3月20日这天正式挂牌的。你知道为啥选这天吗?就是因为当年是1988年开始做这事儿的嘛,正好是个三十周年的当口。而且啊,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里的说法,深圳是要建一个诉讼和调解、仲裁连在一块儿的“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现在法庭成立了,这就标志着深圳法院的国际商事审判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揭牌那天其实还挺热闹的,仪式完了没一会儿就有一场庭审。这是新成立的法庭接的第一单活儿。再说说工作规程这块儿,那也是准备得挺细致了。从法律查明到多元解纷、专家委员会这些机制都写得明明白白,目的就是为了把全流程的环节都接起来。这个法庭以后不光是给咱广东看的,更是为了给整个粤港澳大湾区搭个台子。毕竟在这样的高水平开放和大湾区建设里头,法治保障是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