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第四批40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名单 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福建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近日启动第四批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经过申报、审核、评审等程序,最终确定40个乡镇为创建对象。 本次创建工作依据《全省乡村振兴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采取分级推进方式。县级单位结合本地实际申报,市级部门对申报乡镇进行初审并推荐,省级部门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保入选乡镇具备代表性和示范意义。福州市长乐区潭头镇等40个乡镇入选,成为第四批创建对象。 乡村振兴示范乡镇创建是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示范创建,可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保护诸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带动周边乡镇协同提升,推动全省乡村发展水平整体进步。入选乡镇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农业现代化探索、农民增收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等上先行先试。 为保证创建工作公开透明,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对入选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可就入选乡镇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监督。相应机构欢迎实名反映问题,并要求反映内容客观真实,提供具体线索和必要佐证,确保创建工作严肃规范。 入选示范乡镇将在后续建设中,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总体要求,制定可落地的发展规划,统筹各类资源要素,探索创新路径,力争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同时,省级部门将强化指导支持,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示范创建不是“选出来”就算完成,更关键在于“干出来”、经得起检验;以公示公开接受监督、以规范程序保障公平、以实绩成效回应期待,才能让示范乡镇建设真正成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抓手。面向未来,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和群众标准,把“示范点”的经验转化为“带动面”的动力,才能为福建乡村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