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管的是政府,系的是群众,直接影响大家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还有对法治的信心,不过,有些职能部门跑到生产一线去摸排需求、到问题企业搞检查,本身是个正常的政企互动,要是把握不好度、老是扰企,那就越界了。就像“某企业两年半被检查了592次”、“某城管要商户装他亲戚代理的共享充电宝”这种事,虽说属个案,但老是拿出来炒热度,既毁了行政执法的威信,也让人对当地营商环境没信心。 要解决问题得先正视问题,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这课咱得好好补上。司法部在2024年11月、2025年1月和2025年5月先后发了三批典型案例,就是想拿个案纠错来推动类案整改。今年3月起全国又搞了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到现在全国一共查纠了5.4万个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帮企业挽回了289.2亿元的损失。各地也摸索出了不少招数,比如北京昌平搞“一码检查”给企业减负,安徽推出了30个轻微违法免罚轻罚的清单。 虽说现在效果挺明显,但行政执法这块儿还是有不少深层次的麻烦事。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这些老毛病时不时就冒出来,异地执法、趋利执法也还没彻底根除。所以《条例》就把这几年的实践经验给固化成了法律制度,强调得全方位、全流程地盯着。要是滥用职权、任性执法,那是要被严肃追责的。 这《条例》还特别讲究监督程序的完整度。它第三十条说了,行政执法机关要是对监督机构的处理结果不服气,可以提意见说理由,监督机构得赶紧处理。这样既保住了监督的严肃性,也让人更容易接受结果。 法治政府建设这是个大工程,光靠自己不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专门规定了怎么和监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这些机制衔接起来。这样才能形成合力。天下事立法不难,难的是要把法落实下去。咱们得在落实上下功夫,为经营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铺好路。(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