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就说浙江杭州有个小潘吧,租了个房结果浑身痒得不行。后来查出来是装修的问题,中介居然不认账。谁都知道新装修的房子不能马上住,可很多租客还是被忽悠了,不光身体遭罪,还得跟中介打官司。要是真查出问题又能依法处理,这事儿中介肯定得赔。 这次小潘就遇上这倒霉事了。中介说愿意退剩下的房租和押金,不过有个条件:这姑娘跟朋友住了快一个半月了,后面半个月的钱得自个儿掏。按说这退个3000元也能算个结果,但小潘不服气。她觉得中介压根没说过甲醛超标这茬,把她害得得皮肤病不说,工作也耽误了,现在又得重新找房子住。 后来是有媒体帮腔了,双方才勉强谈拢。小潘同意不要医药费赔偿了,中介也退了全部的房租。虽说算是个结果吧,但这事也让人看出来租房里头的不少坑。 其实按《民法典》的第731条规定来看,要是房子让人住着不安全或者不健康了,哪怕签合同时你知道这房子不行也照样能随时走人。小潘拿着医院的报告要求退房是完全合理的。 再看《民法典》那边的说法也挺明了:要是谁没按约定办事,另一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虽然最后是和好了,但中介那份隐瞒和失职的态度还是得让人记上一笔。 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租房简直是过日子的一部分。不过大家租房的时候可得留个心眼儿,别总想着赶紧搬进去住而被骗。像小潘这种刚步入社会的小姑娘社会经验浅点的最容易上当。 好在这次的事儿好歹是有个说法了。不然她不光要花医药费保养身体,还可能因为这个事儿丢了工作。这也给大家伙提个醒:租房的时候千万别怕麻烦多看看房子的安全状况跟环境质量,得把自个儿的权益给保护好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