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跨省流通的无奈

2010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明确规定,各省级炮制规范只适用于本辖区,为中药饮片的跨省流通设置了障碍。直到2017年,江苏地区才开始调整政策,不再严格限制外省饮片的流入,而是转而采取备案制加动态监管的方式。到了2019年,陕西更是率先放宽规定,只要外省饮片在销售使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或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就可以直接销售。这种政策的摇摆其实反映了中药饮片流通中存在的无奈。 目前全国有28个省级炮制规范,一共收载了2800余种地方特色饮片,而2020版的《中国药典》只收录了600余种。这样算下来,地标品种的数量几乎是国标的5倍。如果继续限制这些“非国标”好药的流通,就会把大量的中医药资源锁在产地,不利于资源的盘活。 5月9日,国家药监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官方首次把中药饮片跨省流通的问题写进国家级文件里。在这份草案中,给了两个解决办法:一是备案制,二是审批制。 备案制只需要给销售使用地省级药监部门备案就行,手续最简单;审批制则需要先获得销售使用地省级药监部门的批准才能上市。这两种办法都是为了打破行政壁垒,让各地的好药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流通起来。 其实在跨省销售中出现问题主要是因为方言交流不畅——各省的炮制规范、用药习惯、工艺参数还有性状要求都不一样。这些差异导致“地标饮片”在异地往往被看作是“听不懂的话”。 支持和反对的声音一直存在了十年之久。曾经的情况是各地执行的标准都不一样:陕西率先松口让外省药流通进来;江苏后来也把严控政策改成了备案制和动态监管相结合的模式。 现在的问题不仅是能不能卖出药的问题了。数字显示全国有2800种“地方特产”被锁死在省内出不去。要是一直这样下去的话,中医药资源很难得到充分利用。 对于新规背后的考量主要有三点:安全性方面只要按地方标准炮制并通过检验就可以全国流通;可及性方面备案或审批后再进行动态监管就能既保证安全又保证供应;最后是要与国家“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方针保持一致。 这个政策一旦落地就能把中药饮片的“方言”翻译成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企业就不会因为产能受地域限制而卡脖子了;患者也能有更多选择去购买道地的特色饮片;整个产业链也会因此被激活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释放市场活力,让中医药的千年智慧走向更大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