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的薛军还有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的吕来明,他们都提到了这次国家网信办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新规。吕来明分析,现在有些平台强制要求商家开通运费险或者仅退款,虽然初衷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维权,但实际操作中却变成了给商家增加负担、扰乱公平环境的强制条款。薛军也指出,平台规则要是制定和执行有偏差,很容易导致权责不对等,影响市场秩序。 以前《电子商务法》已经有了原则性规定,这次的《办法》就是进一步细化补充,跟现有法律接上了茬。这次新规给平台经营者划出了很多红线,明确要求平台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规则管理体系。为了防止平台滥用优势地位,《办法》禁止它们强制商家开通非必需增值服务、参与促销活动,也不许利用规则向商家转嫁成本或收取不合理费用。针对恶意投诉、不当索赔这些问题,《办法》还要求平台公平设置举证责任。 在规则公开和执行方面,《办法》也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平台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规则内容,制定或修改规则前得公开征求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对商家采取处理措施时要说明理由,还要提供便捷的申诉渠道。这个新规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从以前只看规模发展转向了规范与发展并重。通过约束强制行为、强化规则公开与公平执行,新规既给平台划了合规红线,也给商家和消费者提供了更明确的保障。 未来随着这个办法落地实施,有望进一步优化网络交易生态,激发市场活力。北京工商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研究中心的专家们都认为,这次新规体现了监管的延续性和针对性。新规既回应了社会关切,也推动了平台经济治理迈向精细化、法治化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