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司法作用日益突出。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进展,介绍司法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这些举措显示,人民法院将司法保护民营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通过规范执法、公正司法,为企业和企业家提供更稳定的法治预期。 防止以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上,人民法院严格把握法律边界,依法纠正一批涉企冤错案件。各级法院对涉企刑事案件加强审查,重点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常经营与违法犯罪等关键界限,防止将经济纠纷简单刑事化。通过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88人,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涉及的纠正措施有助于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为企业安心经营提供保障。 规范行政执法上,人民法院加大对涉企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各级法院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案件进行实质审查,依法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现象,推动解决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相关举措说明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权依法行使的监督作用,推动执法更规范、更可预期,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清理政府债务、保障中小企业权益上,人民法院有所进展。各地法院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同时,人民法院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拖欠款项,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相关措施强化了对中小企业的司法保护,促进市场交易公平。 维护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商业信誉上,人民法院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各级法院依法纠治地方保护、市场分割、行业壁垒等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行为,强化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并依法惩治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敲诈勒索、造谣抹黑、恶意诋毁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等违法犯罪。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胖东来诉网络“黑嘴”侵权案、“养车服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引流直播带货”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典型案件,依法保护相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最高人民法院还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指导意见,更细化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这表明,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制度安排健全,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稳定预期的关键支撑。只有以纠治不规范执法、强化审判监督、完善裁判规则、提升执行质效为抓手,把“依法平等保护”落到每一起案件、每一次执行、每一项审查中,才能让市场主体在规则清晰、权利可救济、成本可预期的制度框架下安心经营、专注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信心与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