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作为中国革命历史上的重要地区,红色文化资源极为丰富。据统计,全省拥有革命遗址2000多处、不可移动长征文物750多处,高等级长征文物数量居全国前列,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19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44处、国家级国防教育基地10处。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见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伟大革命实践,特点是重要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发展,这些红色遗存存在保护管理不规范、利用方式不统一等问题。部分革命遗址因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而存在损毁风险,红色文化的传承利用也需要更加科学的指导。为此,贵州省委、省政府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重要议程,通过完善法治体系来强化保护力度。 2025年1月,《贵州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省层面的重要立法成果。该条例对红色资源的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保障措施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系统的制度框架。条例强调要维护红色资源的历史真实性和文化延续性,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的保护责任,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与利用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在省级条例框架下,各市州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作为中国革命转折地的遵义市,于2025年1月15日颁布实施《遗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该条例明确了"红色文化遗存"的概念界定,建立了保护责任人制度,并结合红色文化遗存的属性特征采取差异化保护管理方式。条例特别针对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等具有重要历史地位的红色文化建设作出创设性规定,确保这些标志性遗存得到最高水平的保护。 铜仁市出台的《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则秉持"保护第一、属地管理、依靠群众、传承利用"的原则,要求维护红色遗址遗迹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该市创新性地设立咨询专家库,为红色遗址遗迹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提供咨询、论证、评审及专业指导服务,并按照红色遗址遗迹的类型和形态特点实施分类保护,表明了科学化、专业化的管理理念。 近年来,贵州省还陆续出台了《贵州省革命文物保护工作规划》《关于优化重要红色纪念场馆展示展陈提升红色文化整体呈现水平的指导意见》《重要红色纪念场馆展陈内容提升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文件。这些政策措施相互配套、相互支撑,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构建起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保障体系,形成了从调查认定、保护管理到传承利用的完整链条。 通过完善法治体系,贵州省有效解决了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制度空白问题。明确的法律规定使保护工作有章可循,差异化的管理方式适应了不同遗存,专业化的指导服务提升了保护工作的质量。这些措施既保护了历史遗存的原真性,又为红色文化的创新传承和活化利用创造了条件。
保护红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和未来的责任。立法不仅要"立规矩",更要确保落实见效。只有将保护放在首位,细化传承措施,规范利用方式,才能让红色记忆在新时代焕发活力,为凝聚奋进力量提供精神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