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那边有个案子被法院判下来了。这事儿发生在2月,一名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养老院里烧着自己身上的约束装置,最后引发了火灾,人也没了。这家人和养老院为了责任划分闹到了法院,让赔点钱。 经过法院一查,发现这事儿得怪好几个人。一方面,老人虽然行动不怎么利索,但是自己心里明白,知道明火有危险还故意去点,这个责任得自己担着。另一方面,养老院用了那种不安全的约束工具,晚上还不怎么巡逻,让老人钻了空子跑到了火源旁边。法院就说了,养老院得按照行规来管,尤其是得看老人的情况合理看护。这次法院就明确说了责任怎么分:成年人自己动手做的事得自己负责大头儿,养老院没把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就得跟着承担一点小责任。最后法院维持原判,让养老院赔30%的钱。 现在咱们国家老龄化越来越厉害,养老机构开得也不少。不过有些地方硬件跟不上、人员培训也不到位,应急预案也没准备好。这种事儿要是常发生,大家对养老服务就没信心了。以后得从制度、监管还有执行这几个方面下手才行。一是把行业标准定得更细一点,告诉大家约束工具该怎么用、消防设施得有多少、晚上谁来值班之类的;二是给干活的人多培训培训;三是监督得跟上。 对那些自己能走动的老人,咱们不能光管他们的衣食住行还得注重心理和行为引导。在保证他们尊严和自由的基础上,跟他们多沟通沟通、讲讲安全知识。未来社会对养老服务要求肯定越来越高,“优”字比“有”字重要多了。有关部门估计也会出台更多细则来管管这些事儿。行业自己也得好好改进流程。 这次的判决对咱们很有警示作用。在这事儿里面既有管理上的漏洞也有生活上的温情味儿。不管是家庭还是社会都得给点力才行。只有把制度关守住、把专业水平提上去、大家心里都有共识了,老人们才能真的安安稳稳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