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案二审维持原判

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给吕光东、袁永贵、王绪勇、曾小孩这四个人的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的判决。法院给吕光东和王绪勇判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袁永贵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对于曾小孩,法院觉得他是这伙人的主犯,罪责最重,还没认罪悔罪,因此维持原判,给他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这个判决期间,曾小孩试图通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来减轻自己的刑罚。但是,他的说法没有得到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的证实,所以不能算作立功表现。 这次宣判让姜甲儒一家如愿以偿。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说,“梅姨”被抓获的消息让她震撼不已,作恶的人迟早都会受到惩罚。 还有一位重要人物就是谢某,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梅姨”,她在“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这次张维平已经被执行死刑了,“梅姨”作为隐蔽的罪犯应该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律师李圣分析说,“梅姨”的年龄不会成为减轻刑罚的因素,法院会做出公正判决。 李圣还透露了案件细节:3月24日上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时,曾小孩和袁永贵提起上诉。不过法院依法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这一天晚上姜甲儒和他的母亲乔守芬也有行动。姜甲儒的母亲从法院出来后去市场买了祭品用来祭奠孩子爷爷。她告诉记者让老人家放心不要再牵挂了。 整个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南方都市报和钱江晚报都报道了此事;被害人姜甲儒、代理律师李圣以及受害人母亲乔守芬也参与其中;山东人民检察院与山东高级人民法院、泰安中级人民法院都在这次事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