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深圳开唱,李荣浩发长文开炮,指责她这是强行侵权

3月28日那天,单依纯在深圳办的演唱会,现场唱了那首《李白》。结果到了3月29日,李荣浩直接发长文开炮,指责她这是强行侵权。这事儿很快就上了热搜,大家伙儿都在那儿议论纷纷。 其实这事说白了挺复杂的。李荣浩发了个长微博,直接点名单依纯,说人家连翻唱的授权都没给他,在他明确婉拒之后还在演唱会上去唱,这就叫主观恶意了。而且单依纯之前在《歌手》里翻唱过这首歌,当时他还被大家调侃得挺惨。李荣浩在信里质问得挺狠:“你是来报仇的?”还说看到她从当年在台上吓哭的小姑娘变成现在这样,心里挺不是滋味。 从法律上讲,李荣浩把音著协给他的邮件都晒出来了,那就是铁证。他说得很清楚,这不算什么致敬或者撞车,就是单纯的侵权。广州知产法院有个判例说的很明白:如果改动没改变核心内容,哪怕就是换了个电鼓的伴奏,本质上还是复制别人的作品。所以单依纯那边赶紧发了道歉声明,估计也是心里有底知道要赔礼道歉了。 情理上呢,这事儿也挺让人唏嘘的。当初李荣浩可是在《好声音》上给她做导师保她出道的;去年她在《歌手》里改歌挨了群嘲的时候,李荣浩也没出声直接把机会给了她。谁能想到几年功夫就变成这样呢? 这里面其实也有个误区:为什么在综艺节目里改歌就没事?因为那是平台掏钱统一解决的版权问题,算是个“艺术探讨”的温室环境。但到了个人演唱会上可不一样,那是实打实的商业行为、真金白银的交易。歌手不能把平台的绿灯当成自己的特权,把艺术创新当成挡箭牌去做侵权的事儿。 最根本的哲理就是“种瓜得瓜”。这个行业现在正在从熟人社会转向规则社会。在版权面前就只有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两种身份了。情谊归情谊,生意归生意。大伙儿怎么看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