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胤衡与实习生叶恒希写了一篇报道。这次官司是在北京金融法院西城区金融街巡回审判点开审的,时间是2022年3月13日。当事人黄女士是90后,她在2022年8月给一家保险公司买了重大疾病险,保额50万元。后来到了2025年1月,她确诊得了肺腺癌。可这时候保险公司不认账,直接拒赔,理由是黄女士隐瞒了自己的母亲和外婆都有癌症的情况,也就是所谓的肿瘤家族史。保险公司觉得这属于她必须要告知的遗传风险,结果一审法院判黄女士胜诉。于是这家公司就上诉到了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找法官说理。二审主要看的是“肿瘤家族史”到底算不算保险公司明确要问的那类问题,还有就是黄女士有没有实话实说。 法院后来判得很清楚,这事儿主要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怎么规定的。法律上明确说了,投保人说不说实话的范围只限于保险公司主动问的那些项目。这回黄女士买的是电子投保单,上面只问了有没有“遗传性疾病”,压根没问肿瘤家族史。而且合同里对“遗传性疾病”的解释也根本没把肿瘤家族史扯进来。从看病的角度或者是普通人的理解来看,“肿瘤家族史”和“遗传性疾病”根本不是一回事儿。所以法院最后认定,保险公司压根没好好问过这些事儿。 再加上黄女士当时联系的那个人是个保险经纪人,她当时也把家里亲戚得癌症的情况跟人讲了,那个经纪人没多问两句也没拒绝承保。所以法院觉得黄女士没毛病。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的郝笛副庭长也说了一个数据:现在有接近70%的人身保险官司都是因为到底要不要说实话这事儿打官司。她觉得保险公司在问问题的时候得把范围定得合理点、清楚点,不能瞎问或者挖坑让人跳。这次保险公司拿没问的事儿拒赔,不光不厚道也没保护好消费者的利益。 最后法院把上诉给驳回了,维持原判。这回法院除了判赔给黄女士50万元之外,还得把之前她交的6454元保费退回去,以后她也不用再交钱了,保险合同还是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