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广州开发区纪工委、黄埔区纪委监委发布202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
一组组数据反映出当地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着力推动纪律约束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从严基调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问题:线索多、领域广,基层与重点岗位仍是监督重点。
通报显示,2025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129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510件次;全年处置问题线索1657件。
立案678件,涉及处级干部36人、科级干部77人;对现任或原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立案19人。
处分方面,全年处分619人,其中党纪处分448人、政务处分182人;按职级看,处分处级干部25人、科级干部53人,一般干部8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533人。
这些情况表明,监督触角持续向基层延伸、向关键环节聚焦,既盯住“关键少数”,也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原因:权力运行风险点叠加,监管链条与制度执行仍需压紧压实。
从案件结构看,既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也有基层“微权力”领域易发多发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活动日益频繁、资源要素加速流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面临较大廉政风险;同时,少数单位在内控机制、日常监督、责任落实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导致问题线索积累并进入审查调查程序。
对村(社区)相关人员的立案数据,也提示基层治理中项目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公共服务等环节仍需加强规范化、透明化建设。
影响:从严执纪形成震慑,推动“惩治防”贯通协同。
处分与立案数据释放出持续高压信号,有助于强化制度刚性、纠治歪风积弊,维护公平正义与市场秩序。
通报还显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共112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92人次,占43.8%;第二种形态561人次,占50%;第三种形态37人次,占3.3%;第四种形态33人次,占2.9%。
从结构看,前两种形态占比超过九成,体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导向,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由风及腐、由小变大”的风险。
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11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表明治理腐败正向行贿端延伸,着力铲除“围猎”土壤,促使政商交往更加规范。
对策:以系统治理提升监督效能,兼顾严管与激励担当。
下一步提升治理成效,需要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
一是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督,推动监督下沉、监督前移,形成闭环管理。
二是用好“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确保尺度统一、政策稳定。
三是深化行贿受贿同查同治,完善对重点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共享、信用约束等机制,推动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严的要求落实到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过程,完善制度执行与内控管理,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常态化。
前景: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推动治理效能持续释放。
面向未来,纪检监察工作将更加注重从个案查处向系统治理延伸,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拓展。
随着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基层治理短板有望进一步补齐,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将得到更精准的识别与管控。
与此同时,通过在监督中体现严管厚爱、在问责中体现精准规范,也将更好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形成担当作为、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黄埔区纪检监察机关2025年的工作成效充分说明,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工作,既需要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也需要注重预防和教育,引导干部队伍增强廉洁意识。
展望未来,黄埔区应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