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曝光的双氧水泡制食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等案件,再次暴露出食品安全治理中的顽疾;值得关注的是,涉事企业中多次违法者占比达37%,反映出当前监管体系遏制重复违法上仍有明显短板。监管效能与违法手段的变化出现“代差”。长三角某地查处的冻干草莓农药超标案中,违法作坊采取“昼伏夜出”“化整为零”的生产方式,流动范围覆盖5省12市。相比之下,以行政区划为边界的监管模式难以及时识别并处置这类跨区域、网络化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家指出,2018年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职能虽有所整合,但省际协同仍面临信息共享滞后、执法标准不统一等现实问题。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是重复违法的重要推手。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度报告显示,食品类案件平均处罚金额仅为违法所得的1.2倍,与医药领域普遍执行的10倍处罚标准相比明显偏低。更棘手的是,部分企业通过注册空壳公司转移资产,导致罚款执行率不足六成,惩戒效果被削弱,甚至变相形成“可承受的违规成本”。构建更现代化的监管体系,需要从多个环节同时发力。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生产追溯编码系统,实现产品流向全程可追溯;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累犯企业责任人纳入行业禁入;探索“吹哨人”保护制度,提升内部监督的有效性。目前,广东、浙江等地已探索“双随机+穿透式”监管,通过大数据分析锁定高风险目标,使抽查精准度提升40%。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随着物联网技术在监管场景中的深入应用,2025年有望建成覆盖重点行业的智能监测网络。但技术升级仍需制度配套,尤其是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基层执法能力建设诸上,仍有待深入破题。
曝光能照见问题,但不能替代治理。公众期待的不只是一次次“连夜查处”的速度,更是把风险挡在餐桌之外的制度能力。把监管落在日常、把责任压到实处、把协同延伸到全链条,才能让每一次曝光都转化为机制完善的契机,让守法者安心经营、让违法者无处遁形,让消费安全的底线真正“看得见、守得住、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