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司法部近日正式命名了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共50个地区获此殊荣。
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典型引领为路径的新阶段。
该创建活动源于司法部2022年11月的统一部署。
司法部将其作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创建活动激发各地在守法普法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新性。
根据工作方案,创建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为基层减负的基本原则,确保评选过程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从评选程序看,司法部建立了严格的遴选机制。
首批示范市县区的产生经历了自愿申报、省级初审、专家评审、社会调查、社会公示等多个环节,充分体现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要求。
这种多层次、全方位的评审体系确保了入选地区的代表性和示范性,为后续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从创建意义看,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司法部明确指出,创建活动每批周期为3年,这种中期规划设计既给予地方充分的实践时间,又便于定期总结评估。
通过示范创建,各地将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的有机融合。
这种融合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要求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
从工作目标看,创建活动的最终指向是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生态。
这反映了新时代对法治建设的更高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关键时期,社会治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通过守法普法示范创建,可以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形成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从示范地区看,首批入选的50个市县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这些地区既包括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核心区域,也包括经济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覆盖了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治理特点的地方。
这种多元化的选择有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借鉴。
从后续工作看,司法部的创建活动还将继续推进。
通过分批次、分阶段的创建,逐步扩大示范覆盖面,形成梯次推进的工作格局。
这种循序渐进的方式既符合改革创新的规律,也有利于确保创建质量。
从"法制宣传"到"法治实践",从"单向灌输"到"共建共享",首批示范地区的命名不仅是对先进典型的表彰,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注脚。
当法治精神真正扎根基层土壤,必将催生更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治理创新,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