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 保障农民权益

为推进农村不动产权利确权,规范宅基地管理,祁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近日在城赵镇对五个村的农村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进行首次登记公告。此次涉及北马堡村、思贤村、修善村、常家堡村和丰固村,共计192宗宅基地,192户权利人。具体情况为:北马堡村23宗,思贤村19宗,修善村47宗,常家堡村51宗,丰固村52宗。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统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有助于明确产权边界,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并为土地流转和抵押融资提供基础。这项工作将继续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公告要求,权利人如需补充、变更户成员信息或对调查资料、登记资料有异议,应在公告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4月13日前)提交涉及的材料。异议材料可交至各村村委会或城赵镇政府。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未提出异议,或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按程序完成登记。 此次登记公告表明了工作的规范和透明。通过公开制度保障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预留充分的异议时间,有助于防止登记错误,维护农民利益。同时,这也展现了农村基层民主决策的实践,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作为农村“三块地”改革的重要环节,不动产确权登记不仅维护农民权益,也是推动乡村发展的基础;祁县此次集中登记,反映出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在推进。随着确权工作的持续展开,还需健全配套政策、培育产权交易市场——让土地资源真正发挥作用——让农民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