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户外运动热潮的兴起,驴友擅闯禁区、遇险求救的事件频繁发生,引发了对公共救援资源配置的深层思考。
全国人大代表、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邢卫兵在全国人大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时,讲述了一段令人印象深刻的救援经历。
去年十月,一名驴友无视"未开发区禁止攀爬"的警示牌进山探险,最终被困山中。
村干部、消防救援人员紧急出动搜救,前后耗时十二小时,直到次日凌晨三点才将被困人员安全救下。
这一事件反映出当前户外救援面临的普遍困境。
公共救援资源的无限投入与个体违规行为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据统计,仅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昌平区就在数小时内接连发生两起登山涉险事件,累计耗时近十七小时,直接经济成本超过十五万元。
每一次救援背后,都是消防、应急、公安、属地村镇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以及基层干部生命安全的潜在威胁。
这些问题的出现,既源于部分户外爱好者安全意识不足、对禁区警示缺乏尊重,也反映出现有法律制度在规范户外活动、明确责任边界方面存在的空白。
为破解这一难题,邢卫兵代表提出了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首先,应当在充分保护生态环境、严守生态红线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山区景区的健身步道。
他指出,户外健身的人数不断增加,需求量很大。
通过科学建设步道既能满足群众的休闲健身需求,还能在发生山火时充当防火隔离带和救援通道,实现一举两得。
这一建议体现了在保护生态与满足需求之间寻求平衡的理性思路。
更为关键的是建立合理的救援费用追偿机制。
邢卫兵建议,对于违规进入禁区、擅爬野山等行为导致的救援,应当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让其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以此达到劝阻和震慑的作用。
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在于明确责任边界,让违规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从而形成有效的行为约束。
北京市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零二五年,昌平区、门头沟区相继出台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或相关主体可以向被救援人员追偿合理费用。
特别是在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昌平区两批违规登山被困人员通过公益代偿模式,向山区村庄捐赠二百八十件救生衣,用于防汛应急保障,完成了全市首例户外涉险救援费用追偿,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邢卫兵强调,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制度,为基层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明确违规探险的责任边界,让追偿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规范户外运动的健康发展。
这要求在国家层面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将地方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形成全国统一的规范标准。
当生态红线与健身需求如何平衡成为现代社会治理必答题,完善法治与疏堵结合才是治本之策。
正如代表所言,"让群众享受青山的同时守护青山",这既需要刚性制度划出行为边界,也需柔性管理满足合理诉求,方能在绿水青山与民生福祉间找到可持续发展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