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提升城市形象的系统工程,也是改善群众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当前,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文明行为仍时有反复:公共场所不守秩序、乱停乱放、交通陋习、垃圾分类不到位、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现象,既影响城市形象,也影响群众生活体验,成为推动城市品质提升需要持续破解的治理课题。 (原因)不文明现象的成因较为复杂。一上,城市规模扩大、人口流动增加,公共服务需求更趋多元,市容秩序和交通管理压力随之上升;另一方面,少数居民文明习惯尚未真正养成,对规则的敬畏、对公共空间的责任意识仍需加强;同时,部分经营主体在成本与规范之间存在短视取向,容易引发占道经营、噪声扰民等问题。治理实践表明,制度约束必不可少,但更重要的是把文明理念转化为稳定的日常自觉,形成“人人遵守、人人维护、人人受益”的共识。 (影响)城市文明不仅体现在街巷是否整洁、交通是否顺畅,更体现在运行效率和公共服务体验上。秩序更规范、通行更安全,群众出行成本就会降低;环境更清爽、公共设施更爱护,城市管理才能从“反复整治”转向“长效保持”;邻里更友善、社会更互助,城市吸引力与凝聚力也会随之增强。对外,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关系营商环境、旅游体验和城市形象;对内,关系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持续提升。 (对策)针对上述问题,鸡西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在倡议中提出“四个争做”,强调以全民参与推动创建工作由“阶段性攻坚”转向“常态化治理”。一是争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倡导守公德、重家风、讲卫生、爱设施,践行勤俭节约和“光盘行动”,推进垃圾分类,抵制迷信和不良习俗,以点滴行动带动整体变化。二是争做文明秩序的维护者,强调依法依规、从我做起:机动车规范停放、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与行人遵守交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商户依法诚信经营,杜绝占道和扰民行为,并主动劝阻身边不文明现象,共同维护城市整洁有序。三是争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倡导不做“旁观者”,积极参与文明劝导、环境整治等志愿服务,各行业立足岗位尽责尽力,推动创建要求在社区、街区、单位、窗口等一线落实。四是争做文明城市的宣传者,鼓励市民传播文明理念、展示城市形象,通过家庭、邻里、社交圈的带动,让更多人理解规则、遵守规则、维护规则,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氛围。 (前景)以学雷锋活动月为契机,把志愿服务与日常治理衔接起来,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持续的基层动员机制。下一步,文明城市建设需在“硬治理”和“软引导”上同步推进:以法治化、标准化提升管理效能,以宣传引导、教育实践培育文明习惯;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强精细管理与联动整治,同时畅通群众参与渠道,让市民在参与中增强认同、在共建中共享成果。随着共治格局不断巩固,城市文明建设有望从“创建达标”继续走向“品质提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社会环境和更宜居的城市生态。
当文明从口号走进230万鸡西市民的日常,这座城市正在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日记”。从“要我做”到“我要做”的转变,既体现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也见证公民精神的成长。这场全民参与的文明接力,终将让城市发展成果更真实、更直接地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幸福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