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增城那边有个案件,郭某华把李某希给告了,案号是(2025)粤0118民初251号。2025年5月13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这事儿是说机动车逆行的问题。郭某华开电动车没靠右行,李某希开车逆行,结果郭某华为了躲车摔倒受伤。李某希逆行那个行为给大家带来了很大危险,搞得别人不得不紧急避让,这属于严重过错。法院认定李某希要负80%的责任,郭某华自己也得负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就算没碰着,只要对方是因为你的过错导致损失,你也得赔。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参考了2021年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最后在2025年5月13日下了判决。根据法条,机动车撞到人或者车没碰着也叫交通事故。这次判决把逆行当成了主要过错,给它定了80%的比例,剩下20%给了骑车没靠右的郭某华。因为李某希的车有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得先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里赔钱。这个案子入库时间是2026年3月23日,入库编号是2026-07-2-4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