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了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明确了17项不能触碰的红线。中新网6月27日发自北京的消息,记者吕少威今天从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那里了解到,为了整顿这个行业、保护老百姓的权益,市场监管局跟药监局这回联手搞出了个《北京市化妆品广告发布指引》。这个文件把现有的法规全给梳理了一遍,给大家划出了个圈圈,告诉大家在什么地界上是安全的,这也是为了帮助北京的美容健康产业往好里发展。 这个指引的适用范围很大,把北京这块地儿里的所有化妆品广告参与者都给罩住了,不管是负责掏钱的广告主、做设计的公司、发广告的渠道,还是代言的明星,从设计图稿到最后上架全管着。在谁管谁的问题上,掏钱的人得保证自己说的是真话、是合法的。做设计和发布的平台得建个审核的机制,不能乱来。 代言人要是不满10岁肯定不行,用东西也得讲究个量。至于那些街头广告牌的管理者,也得承担起把关的责任,别让那些违法的东西到处跑。 对于内容的要求也特别严。一方面要搞个好导向,不能低俗媚俗、搞那种让人焦虑的“容貌焦虑”;另一方面要讲究事实根据。凡是说产品功效的话,都得跟当初注册备案的材料对上号。“温和无刺激”这种说法得有实验数据来证明;如果引用了数据或者别人的话,也得说明出处,让人能查得清楚。 这一次指引还列了一份6项不能碰的单子:没登记注册的化妆品肯定不行;被监管部门吊销证件的;自己瞎配的;用了禁用材料的;还有部门通知要停售或者暂时不卖的。 另外还设了11条限制条款:像搞虚假宣传、暗示能治病这种的都被禁止。特别说了普通化妆品不能瞎扯什么特殊功能(比如祛斑美白、防脱发)。牙膏要是没按国家标准测过功效,也别吹自己能防蛀或者去牙菌斑。 对儿童群体的保护也更上心了。0到3岁的宝宝用品只能宣传清洁、保湿这些作用;3到12岁的还能多一点卸妆、美容修饰的功能。 不过有4项规定是绝对不能碰的:儿童用品不能说能祛斑美白或者祛痘;不能写“食品级”“可食用”这种容易让人误会是吃的;非儿童的东西别暗示是给孩子用的;更不能借着“小金盾”这个标志来暗示质量好、通过了认证。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负责人还说,接下来要在化妆品、房地产这些现有的7项指引上接着发力,给行业提供更细致的指导。这样能让广告业变得更规范、更专业、更聪明(数智化),把它的好处——“展百业、促消费”发挥出来,帮北京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