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网络评论边界 差评与诋毁存在本质差异

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何在网络言论自由与商业信誉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关键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胖东来诉自媒体博主案",为此提供了典型案例;该案中,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通过编造"利润率超百倍"等虚假数据,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人身攻击,其行为已明显超出《反不正当竞争法》允许的合理评价范围。

网络评论应当基于事实、保持理性;明确区分合理差评与恶意抹黑的界限,既保障了消费者的表达权,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这种法治导向有助于净化网络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预期,促进公平竞争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