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出租车司机被打事件又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1月16日凌晨2点多,吉林省长春市的一个小区门口,出租车司机李先生碰上了麻烦。他拉上了两位看起来喝高了的乘客。车开了没多久,后座的那个乘客突然情绪失控,对着正在开车的李先生就是一顿狂扇耳光,还蒙住他的眼睛、抱着他的头。李先生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得够呛,手上方向盘一滑,车子直接冲进了路边的隔离带。好在运气不错,这次事故只把车撞得稍微破了点相,司机李先生也只是受了点轻微伤,没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事后李先生马上报了警。警察来了后试图把双方叫到一起调解一下赔偿问题。可谁知道这时候矛盾上来了,双方在赔多少钱上谈不拢。李先生觉得对方那行为太恶劣了,已经严重威胁到了行车安全,他非得让对方要么被判刑坐牢,要么拿出一大笔钱作为教训。可对方倒好,就只想出一点点小钱打发了事。现在这个案子已经交给上级公安机关去研判了。 这事很快就闹大了,不光是普通的纠纷那么简单了。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的祝入壁律师专门分析了这个案子。祝律师说,在开着车的时候对司机动手动脚,这可不是单纯的打架斗殴了。这种行为侵害的不光是司机本人,更是对路上所有不特定的人都构成了现实的、紧迫的危险。 按照法律条文来说,这种行为肯定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该拘留就得拘留、该罚款就得罚款。祝律师还觉得这事儿可能挺严重的,因为它可能已经符合《刑法》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了。这个罪名不需要真的出了大事故或者死了人就算数,只要行为能威胁到公共安全就行。 你看那个醉酒的乘客在高速行驶的密闭空间里攻击司机,主观上根本就没打算阻止危险发生。客观上也把车子开得失控了。这种心态加上后果,案子的性质很可能就要升级了。 对于李先生来说,律师建议他必须坚定立场依法维权。在调解的时候要是谈不拢就别浪费时间了,直接找办案机关说清楚这事儿有多危险,最好能把刑事立案这事儿提上日程。同时还得把行车记录仪视频、医院的诊断证明、修车的评估报告这些证据都拿出来给警方看。 除了这些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之外,修车费、误工费、医疗费这些实际损失也得让对方赔出来。李先生有权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去要钱。 出租车是城市流动的窗口啊!驾驶舱可是关系到公共安全的要害地方。长春这次的司机被打事件又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任何人在开着的车上对司机动手或者干扰行驶都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 公众都希望公安机关能依法好好琢磨琢磨给出个结果,要把法律红线划清楚才行。这既是给受害司机一个交代也是对整个社会公共安全的一份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