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既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精神,又探索出了法治化、

从2015年开始,咱们中国就给部分省市推出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就是想通过法律手段把责任分清。重庆也是首批试点之一,把这个改革当成重要的事儿来抓。这一搞就是十年,总算在最近把近4.8亿元的赔偿额给落实了,法治成效也是有目共睹的。以前总说“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这就把生态文明建设给卡住了。怎么让污染的企业赔得起、受损的生态修得好,这是个制度难题。 这十年探索下来,重庆弄出了三条路子:一是制度体系弄得挺细,搞了个“1+17+2”的框架,就是以实施方案为总领,再加上17个专项制度和2项综合制度。现在办案全流程都有规有矩。特别是鉴定评估这块儿,财政先垫钱、事后再追讨,解决了基层没钱办案的大麻烦;还有那些金额小的案子,直接走简易程序就能快办。二是案子办得挺实在。重庆定了一套流程,从初步筛查到最后督促索赔。到了2025年,他们筛查出了384条线索,启动和结案的速度都在全国排前面。他们还发布了四批典型案例当教材。修复方式上也有创新,像买鱼苗增殖放流这种“以碳代偿”的办法,在云阳县那个非法捕捞案里就派上了用场。责任人买了10万多条鱼苗放生,既修好了生态又给了人警示。三是多部门协同得好。重庆打通了行政和司法的壁垒,还建了督办机制,盯着那7类重点案件不放。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收了17个相关案子,检察院那边也有16个支持赔偿诉讼、401个参与磋商的。 现在正忙着推《重庆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若干规定》的创制性立法呢,就是想把这些好经验定下来。未来这路数越走越顺,跨区域协作也会更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不光能提升治理能力,还能推动绿色发展。从试点摸索到现在全面推开,从办个案子到建制度体系,重庆这十年的改革既体现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精神,又探索出了法治化、市场化、多元化的新路子。这项改革不光是制度的创新,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它的经验和成效,肯定能给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