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成功调解网红餐饮品牌侵权纠纷 司法温度护航小微商户发展

问题——“借图引流”触碰竞争红线 近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化解一起涉及本地知名餐饮品牌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争议源于秦淮区来燕路一处小巷内的新开鸭子店,为吸引客流,将另一家网红鸭子店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明星到店”画面截图打印,张贴于店铺显眼位置,并配以“第一家”“专业做鸭40年”等宣传语。

权利方认为该行为容易使消费者将两店产生关联认知,构成误导,进而影响正常交易机会,遂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及维权费用。

原因——流量竞争加剧与法治意识不足叠加 案件折射出餐饮零售领域在“流量导向”竞争中的普遍风险。

一方面,短视频平台放大了“明星打卡”“探店推荐”等传播效应,具有商业价值的影像素材、店铺口碑与品牌识别度,已成为可量化的竞争资源,擅自挪用极易引发权益冲突。

另一方面,部分小微商户在开业初期资金、人手、渠道有限,出于“快速见效”的冲动,容易陷入“照搬素材”“蹭热度”的路径依赖,对虚假宣传、商业标识、商业宣传素材等法律边界认知不足,甚至抱有“先用再说”的侥幸心理。

加之餐饮业同质化竞争明显,夸大宣传、混淆来源等行为一旦出现,便会迅速冲击市场信任。

影响——损害公平交易,也可能拖累小店生计 从市场层面看,借用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内容素材并配合夸大用语,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破坏公开透明的交易环境,使守法经营者面临不公平竞争压力,进而损害营商环境的稳定预期。

从企业层面看,品牌方投入长期经营积累形成的口碑、形象与传播内容,一旦被他人“截取拼贴”,不仅影响客源分配,也可能稀释品牌辨识度。

对侵权小店而言,若任由行为持续,除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外,还可能因负面评价扩散而损害自身信誉,最终得不偿失。

案件中,被告经营者反映店铺系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赡养老人、子女教育等压力叠加,一旦面对较高赔付,可能出现“关店止损”的极端结果,社会效果同样值得关注。

对策——以调解促合规:止侵权、明边界、降成本 承办法官在审理中明确指出,擅自使用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宣传素材并造成消费误导、争夺交易机会的行为,符合不正当竞争的构成特征。

在此基础上,法院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选择以调解方式实现“规则确立”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后果,讲清侵权成本与合规经营的长远账,促其认识到“抄图省事”不可取;另一方面,与原告沟通其维权核心诉求在于制止侵权、恢复市场秩序,并引导其在合理范围内兼顾小微主体承受能力。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侵权方立即停止使用相关宣传材料,并赔偿一定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该案释放出清晰信号: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与维护公平竞争是底线要求,任何以混淆、误导方式获取交易机会的行为都难以被容忍;同时,司法在依法裁判之外,通过调解等方式推动当事人回到守法经营轨道,有利于把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降低维权与经营的社会成本。

前景——以法治方式塑造“流量经济”下的竞争秩序 当前,餐饮等民生行业与平台传播深度交织,围绕素材使用、宣传表述、品牌联想等引发的纠纷呈上升态势。

业内人士指出,经营主体应把合规视为基本能力:一要尊重原创与他人商业成果,使用图片、视频、代言或“打卡”素材须取得授权或确保权利来源合法;二要规范宣传用语,避免“第一家”“最正宗”等缺乏依据的绝对化表述,防止落入虚假宣传风险;三要建立基础法务意识,小店也应通过行业协会、培训课程、普法宣传等渠道补齐合规短板。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需提升辨识能力,优先选择信息公开、来源清晰的正规商家,共同维护健康的市场生态。

据悉,秦淮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更高效率、更具温度的司法服务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可以预期,随着规则意识在经营端与消费端同步强化,“靠混淆引流”的空间将进一步收缩,而以品质、口碑和服务取胜的良性竞争将成为主流。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现代司法的进步理念:法律不仅是维护权利的工具,更应该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共同繁荣的手段。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重要的背景下,我们既要坚决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也要充分考虑不同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通过教育和引导而非单纯的惩罚,帮助小微商户走上合规经营之路。

这种兼具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司法实践,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为整个社会树立了诚信经营、遵法守规的良好示范,是法治中国建设中温暖而坚定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