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消费引发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是最高法首次专门针对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制发的司法文件,对规范此类案件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网络购物、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消费行为引发的退款纠纷呈现高发态势,涉诉未成年人年龄不断下降。这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事实认定难度大。网络消费行为是否由未成年人本人实施、是否获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等关键事实往往难以查证。由于消费发生虚拟网络环境中,监护人可能在事发时并不知情,更难以及时固定有关证据。这使得传统的证据规则在此类案件中面临挑战。 指引的核心创新在于建立了科学的合同效力判断体系。根据指引规定,审理此类案件应当综合考虑合同与未成年人生活的关联程度、未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和预见能力、合同标的和金额等多个因素,判断缔约行为是否与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相适应。该标准既不是简单地以金额大小论处,也不是机械地按年龄划分,而是强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证据认定上,指引要求法官充分运用间接证据进行论证。由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往往难以提供直接证据,法官需要通过分析网络虚拟形象是否符合未成年人的行为特点、消费习惯和作息规律等,来判断缔约行为是否系未成年人本人所为。这要求法官进行充分的逻辑论证,谨慎做出结论,既要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也要确保认定的准确性。 对于被认定无效的合同,指引明确了处理原则。当事人请求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的,应予支持。对于赔偿损失的请求,则需根据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缔约过程、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等因素,认定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和相应责任。这一规定反映了对未成年人的倾斜保护,同时也考虑到了监护人的监管责任。 指引的发布反映了司法机构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思考。网络社会的发展使未成年人面临新的风险,不理性的网络消费可能对其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影响。同时,指引也兼顾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对家长监管职责的审视,避免将所有责任单上推向经营者或监护人。这种平衡的态度有利于形成保护未成年人、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家庭教育的良好生态。
随着数字经济深入发展,此次司法规则的完善既是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回应,也是规范新兴业态的重要举措。如何在权益保障与产业发展中取得平衡,仍需司法实践不断探索。正如法律界人士指出,"保护未成年人不仅要看管他们的钱包,更要守护他们的成长选择权",这需要全社会共同构建全方位的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