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消费里的猫腻

这阵子,有个相亲把人给折腾惨了,花了8000元。这事儿是苏女士找了婚介认识了王先生,俩人吃饭把这钱全花了。饭吃完后,王先生找个借口就跑了,一直联系不上。苏女士只能一个人把这钱给垫上了。 这事透露出相亲消费里的猫腻不少,还把婚介服务的问题给暴露出来了。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林斐然律师分析,婚介和用户一般是中介合同关系,主要是帮着审核信息、撮合见面,法律上也没规定婚介要为相亲里的私人消费负责。但要是婚介没好好核实身份,或者跟第三方一起骗人家去高消费来分钱,那就是违法了。 湖北赋兮律师事务所的肖应欢律师接着说,相亲这事儿本质上就是帮双方搭个桥,吃顿饭是个人的事,跟婚介服务没关系。针对那个王先生的行为,林斐然律师说从民事角度看,他不付自己那份钱就是不当得利,该退钱。要是他一直这么干骗吃骗喝金额还大,那可能就构成诈骗犯罪了。 肖应欢律师还说男方故意找借口溜走失联,这属于欺骗行为。这种情况受害人要注意留证据。餐饮发票、点餐清单、电子支付记录这些能证明花了多少钱。聊天记录和跟婚介的沟通记录能说明是怎么认识的。 有了证据后受害人可以去法院告男方让他退钱。要是觉得构成诈骗了还得赶紧报警。 这事儿虽然是个案,但也能看出婚恋市场法律保障和道德方面都有些问题。消费者参加活动时得擦亮眼睛留好证据;婚介机构也要把好审核关别坑人。司法上得弄清楚不当得利和诈骗的界限;社会上也得多提倡真诚交往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