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法院创新“立审执协同”机制 34万元货款纠纷实现全链条化解

问题: 在商业交易中,货款拖欠问题较为常见。若当事人沟通不畅或证据不足,容易导致“判决后执行难”或“执行引发矛盾”的情况。扶沟县人民法院近期处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吴某某与被告张某于2024年下半年进行男裤批发交易,前期结算正常,但被告在2024年10月至11月间累计拖欠货款34万余元,并出具多张欠条后未按约定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告又提出部分款项已支付并意图申请再审,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程序反复和矛盾升级。 原因: 1. 交易频繁、账目复杂,部分付款凭证未在首次庭审中完整提交,导致对账出现偏差; 2. 被告在诉讼阶段未积极应诉,沟通不畅,影响审理信息的及时对接; 3. 传统模式下立案、审判与执行环节不够紧密,容易出现“判决认定”与“执行现实”脱节,增加当事人诉累和执行成本。 针对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工作指引,强调通过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在执前化解,以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影响: 从个案来看,若34万余元的纠纷进入再审或强制执行,时间成本、对抗情绪和经营风险将更上升,既影响当事人正常经营,也消耗司法资源。从宏观层面看,买卖纠纷的处置效率直接影响交易预期和信用环境。若保全不及时、送达不到位或执行不顺畅,会削弱裁判的兑现效果,不利于稳定企业信心和优化营商环境。 对策: 扶沟县法院采取“立审执协同”的全链条处置模式,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1. 前端保全降低执行风险:立案审查阶段,法院在核实基础证据的同时,积极回应保全申请,灵活引导当事人以不动产、存款或现金等方式提供担保,提高保全效率和便利性,为后续执行奠定基础。 2. 审理环节确保程序公正:承办法官通过电话、电子送达、邮寄等多种方式通知被告,保障其诉讼权利。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缺席审理,依据欠条等证据作出判决,明确货款及逾期责任,为执行提供清晰依据。 3. 审执联动促成实质化解: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发现被告提出“已付款未扣除”的新情况后,审判与执行部门协作核实线索,并与原告逐项对账。确认部分款项在原审中遗漏后,法院未简单启动再审,而是组织调解,释明法律规定,结合前期保全措施的压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实现纠纷实质性化解。 前景: 司法实践表明,矛盾化解越靠前、越协同,社会成本越低、效果越好。扶沟县法院表示,将持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建设,前移矛盾化解关口,完善保全衔接机制,优化送达和调解流程,推动更多纠纷在执行前和解或自动履行。同时,通过规则指引和案例释法,增强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和证据意识,减少因账目不清或凭证缺失引发的纠纷,为交易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

从“作出判决”到“实际履行”,从“推进程序”到“实质化解”,考验的是司法系统的综合治理能力;立审执协同的意义不仅在于缩短周期、减少衍生程序,更在于通过全流程衔接将矛盾化解在早期、化解在小范围、化解在可控范围内。随着协同机制的深化,更多纠纷有望以更低成本、更少对抗的方式解决,为市场秩序和社会治理提供更稳固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