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上海的陈女士怀疑老公王先生出轨,对象是她的闺蜜刘小姐。刘小姐和她本来关系挺好,还是陈女士介绍她去老公公司上班的。陈女士发现两人关系暧昧,就找好朋友丁先生倾诉,丁先生很生气,决定帮她抓证据。 丁先生认识一个叫钱某的人,以前他们一起开过网吧,知道钱某懂电子设备。丁先生就委托钱某帮忙安装GPS定位器,给了他9000元。钱某在刘小姐车上装了GPS磁吸定位器。丁先生有时候还开车带着钱某一起去拍照片。 可两个月下来什么都没拍到。到了2025年1月,GPS没电了就没再管了。2025年9月,陈女士听说王先生10月份要去参加婚礼,怀疑他会带刘小姐去。她又让钱某给刘小姐的车装了GPS。 结果没多久,刘小姐就察觉到自己被人跟踪了。她在车里发现了GPS定位器,把它拆了下来。为了安全起见,她在家里车库装了监控。 到了2025年10月16日这天,钱某发现GPS坏了,就去车库换设备。结果刚一动手就被刘小姐当场发现并报警了。 检察院审查后认定,钱某非法获取、提供他人行踪轨迹信息情节严重。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他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丁先生和陈女士也都另案处理了。 其实“私家侦探”这个行当在我国行业类目中是不存在的!很多人就是打着这旗号干非法的事赚钱!记者在网上看到不少帖子说能“全国找人、私人调查取证”。还有些公司说能提供“离婚取证”“调查外遇”等服务。 记者联系了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说可以提供跟踪、拍照、查个人信息等服务。记者问如果给他们男方的手机号能不能找到人?对方说行,费用是一个星期2万,但一星期肯定做不完的。 另一家公司也说能提供跟踪、查银行卡流水等服务,他们可以按一天3500元收费或者用15万元打包价查清所有信息。工作人员说只要给15万就把流水、房产等都查清楚。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的行业类目中没“私家侦探”,这些以“私家侦探”为名的个人和公司可能没调查取证权。他们在调查中可能涉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秦裕斌律师说只要出售轨迹类的住址类信息超过50条就构成犯罪了;或者说雇主用这些信息去犯罪活动也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还有就是出售个人信息的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也能定罪。 另外山西警方还抓了个叫杨某的人(男46岁襄汾县汾城镇人),他在2025年12月上海那边以“私家侦探”的幌子干坏事。他通过跟踪偷拍非法安装定位设备等手段获取公民信息侵害了别人的隐私安全扰乱了秩序。目前他已被移交给上海警方处理了。 这种技术手段不能成为调查私生活的工具,公民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