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避债这事,我觉得真是害人不浅。给大家讲个01800万的营销员背后的故事,保险业在

保险避债这事,我觉得真是害人不浅。给大家讲个01800万的营销员背后的故事,保险业在国家大力支持下,就像装了弹簧一样猛往上蹿。接近800万名的保险营销员把“保障”两个字硬塞进每个人的口袋,把“避债”故事讲得神乎其神。银行大厅、朋友圈,甚至电梯里都能看到这类配图。 先说这100万的航空意外险。李某给妻子和孩子买了航空意外险,结果飞机失事,妻儿拿到100万理赔款。但因为受益人是法定的,理赔款就被认定为遗产,还得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先还债——这100万还得先填李某之前的债务窟窿。你说这还是“避债”吗? 再来看看小张的例子。张先生给自己投了终身寿险,突发疾病身故,理赔100万。因为受益人写的是儿子小张,根据《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这笔钱不进遗产序列,直接由小张领取。不管小张成年没成年,都不用替父亲还债。 保险能不能真的避债?这里面有四个关键点。一是受益人是否指定;二是保费来源与性质;三是债务发生时点;四是夫妻财产约定。如果你想用保险避债,别再简单粗暴地喊口号或者发张图就完事了。 最后我想说,别再轻信所谓“万能避债”的神话了。你在投保时最好写好受益人、理清保费来源、做好资产隔离。这样才能让风险来临时,家人少受一次债务追索的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