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给腐败犯罪定了个规矩,那就是必须从严惩处。1月19日,在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把全国的高级法院院长们聚到了一起,一块儿商量这个新阶段该怎么干活。这次会议最主要的意思,就是要给腐败犯罪来硬的,判刑的时候不光看数额大小,还得看情节轻重。 对于那些数额差不多,但社会危害性大的案子,就必须把板子打下去。对于那些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被告人,虽然可以给点宽大处理,但法官在判决书上必须把为啥这么判、心里怎么想的都写清楚。这么做是为了让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搅和到一块儿去。 现在咱们国家的犯罪情况变了样,严重暴力犯罪少了,小打小闹的案子倒是多了。最高法说,这时候就得更精准地用宽严相济的政策了。对于那些危害国家安全、挑战法律底线、群众意见大的犯罪,绝对不能手软。至于那些常见的、刑罚也不重的犯罪,就得想办法把他们分化瓦解,让他们好好改造。 法官手里的这把尺子能不能把住,那可是直接考验政治判断力和法律水平呢。上头的法院得给下级法院做好样子,通过发案例指导和监督审判这些方式,逼着大家“严格依法、标准统一、宽严有据”。 面对那些用网络技术或者人工智能干的新型犯罪手段,各级法院得死死盯着社会危害性这个本质特征。在严惩的同时,还要把犯罪手段有多隐蔽、行为人有多坏给揭露出来。像高科技团伙作案或者网络上临时凑在一起的团伙犯罪这种类型,庭审得公开搞,裁判文书得说明白理由,好让社会上都知道。 为了对付这些新型犯罪,还得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口子给打通了。线索得互相移送、司法建议也得提出来,好搭起一个综合治理的体系。 在处理矛盾方面也不能含糊了。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是刑事民事还是行政执行领域的事,都得拿总体国家安全观来掂量掂量潜在的风险。那些信访的事儿得彻底推到法治轨道上去办:通过程序答复、实质化解、公开听证这些环节来管死、管好。院长庭长还得带头去包案解决那些老大难的案子。 基层综治中心的建设也得支持起来。推动商事调解、“总对总”机制这些跟地方治理平台对接起来。多看看“人民法院案例库”和“多元解纷案例库”是怎么搞的,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这次会议把方向给指明白了:人民法院在新时代要精准贯彻宽严相济的政策。通过把腐败犯罪惩治得更透明、提高新型犯罪治理的效果、深化矛盾化解的源头治理,司法体系正朝着“裁判标准统一、宽严裁量有据、治理效能提升”的方向大步走呢!这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和法治中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