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王某因生意失败欠了张某3万元货款。张某上诉后,法院判决王某要还钱,但王某一直躲着不露面。他被列入失信名单后,干脆把自己实名认证的微信账号借给了刚上大学的儿子小王。王某和陈某一起做渣土运输时,都通过小王的微信联系收付款。2022年5月至10月间,王某和陈某完成了一笔业务,随后王某又失踪了。陈某把王某父子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支付1.8万元的费用。 小王在法庭上辩解称,虽然微信账号是自己的,但一直是父亲在用。法院查看聊天记录后发现,实际谈判和业务操作都是王某在进行。因此判决王某支付这笔费用,小王不承担责任。这场官司结束后,小王觉得这事挺危险,就把微信账号注销了。可没几天,他就被海沧法院的法官叫去问话。 法官告诉他,在2022年5月至10月这段时间,王某通过小王的微信账户流转了近20万元的资金。法官指出,这其实是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因为王某是被执行人,而小王明明知道这一点还出借账户,就涉嫌成为“拒执罪”的共犯。在法官的解释下,小王意识到自己错了。因为王某人在外省没法回来,他决定代父偿还债务。小王当场把两案执行款共计4.8万元付清了。 承办这起案件的法官提醒大家:被执行人的账户一旦被冻结,去借亲友的银行卡、微信或支付宝看似方便其实风险很大。资金流水都是可以查到的,如果被用来收生意款或藏钱,性质就变了。法官希望大家提高法律意识,别把账户借给别人帮他们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