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春节严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 53起案件被查处

记者从辽宁省公安部门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全省多地公安机关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通过精准打击、源头治理、联合执法等方式,查处了一批涉烟花爆竹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切实消除了公共安全隐患。 阜新市,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在未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及有关资质的情况下,私自驾驶小型厢式货车多次前往外地采购烟花爆竹,随后向阜新市农村地区进行非法销售牟利。经查,该案涉案金额高达30余万元,现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40余件。鉴于案情严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所有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收缴销毁。 丹东市公安机关同样在节日期间保持高压态势。当地居民李某为谋取非法利益,驾驶私家面包车从本溪市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大量购入烟花爆竹,运输至丹东凤城市准备在春节期间销售。公安机关在获取相关情报后迅速行动,成功将李某抓获,当场扣押各类烟花爆竹271件。目前,李某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除上述重大案件外,阜新、丹东等地公安机关还查处了多起非法储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这些案件暴露出部分群众安全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为追求经济利益或图一时方便,无视公共安全法律法规问题。 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非法经营、违规运输不仅严重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更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需求量激增,非法经营活动更加猖獗,安全监管压力倍增。 针对烟花爆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辽宁省公安机关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一上,加强情报信息收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会同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公安机关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据了解,辽宁省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经营、违规运输、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节日安全无小事。辽宁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是对公共安全防线的加固。在传统习俗与现代治理的平衡中,只有坚持法治思维、创新监管手段,才能让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真正建立在安全基础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