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3日召开特别会议,讨论伊朗人权状况;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此次会议反映了国际社会对中东局势的关注,也为各国表达人权立场提供了平台。 中国代表贾桂德会上重申了中方一贯的外交原则。他表示——伊朗国内事务属于伊朗内政——应由伊朗人民自主决定。这个立场强调了国家主权在国际关系中的重要性。尊重各国主权、不干涉内政是联合国宪章的基本原则,也是维护国际秩序稳定的关键。 关于人权问题,中方代表指出,各国应根据自身国情和发展阶段选择适合的人权发展道路。中方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未经当事国同意强推人权机制,反对在人权问题上采取双重标准。这些立场直指当前国际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即某些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对他国进行政治干预和制裁,加剧国际紧张局势。 在维护国际法治上,中方强调应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反对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反对将本国意志强加于别国。这些原则性表态有助于防止国际局势升级,维护全球和平。面对某些大国的单边主义和霸权行径,中方的立场是对国际法治的坚定支持。 此外,中方提出了建设性的合作主张,呼吁国际社会在尊重伊朗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支持伊朗政府和人民应对挑战,维护国家权益。这一立场既坚持原则,又体现对伊朗人民福祉的关切,展现了中方推动国际合作的态度。中方表示愿通过对话化解分歧,为解决问题发挥积极作用。
当人权问题成为国际政治博弈的工具,如何坚守联合国宪章宗旨成为重要议题。中方在此次会议上的表态,既是对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坚持,也是对真正多边主义的践行。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关键时期,国际社会更应回归对话与协商,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构建可持续的人权发展模式。历史终将证明,平等对话将取代强权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