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检市监总局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职业索赔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围绕“退一赔三”“退一赔十”等制度安排,一些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推动经营者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但同时也出现值得警惕的倾向:少数所谓“职业索赔人”将索赔作为牟利手段,频繁利用投诉、举报、诉讼等渠道施压,个别人员甚至恶意制造食品安全或商品质量“问题”假象,以达到索取财物的目的。

这类行为不仅侵蚀正常的消费维权空间,也扰乱市场交易秩序,损害守法经营者合法权益。

问题方面,本次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直指恶意索赔的突出表现:有的在就餐过程中将事先准备的蟑螂投入饭菜,再以“吃出异物”相要挟,提出免单或索赔要求;有的用钢针扎穿食品包装,将毛发、钢丝球等异物塞入密封食品中,再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退款并索要高额赔偿,若商家质疑则以网络曝光、向监管部门投诉等方式进一步施压;还有的虚构商品胀袋、漏气等情形骗取退款,涉案金额较大。

相关案例显示,这些行为已经超出合理维权范畴,具备非法占有目的和要挟特征,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原因层面,职业索赔乱象的滋生具有多重因素。

一是少数不法分子对法律制度“红利”进行工具化利用,借制度设定的惩罚性赔偿规则,放大索赔预期并形成“可复制的操作流程”。

二是信息传播渠道多元,网络曝光和集中投诉容易形成舆论压力,部分商家出于降低成本、避免影响声誉等考虑选择私下“花钱了事”,客观上助长了恶意索赔的收益空间。

三是取证难度与监管链条衔接不畅时有发生,个别案件中异物来源、行为轨迹等证据需要依靠监控、现场核查、投诉数据比对等综合手段才能还原事实,给前端识别带来挑战。

影响方面,恶意索赔的危害不容低估。

对商家而言,频繁被“碰瓷式”索赔会导致经营成本上升,尤其对中小餐饮、便利店等薄利行业影响更为直接;对消费者而言,恶意索赔挤占监管与司法资源,可能使真正的消费纠纷处理周期拉长,削弱制度的公信力;对市场秩序而言,若不及时纠偏,容易形成“守法者受扰、违法者得利”的逆向激励,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更重要的是,若不法分子以食品安全为借口制造恐慌,还可能干扰公众对食品安全治理的整体判断。

对策方面,三部门以发布案例的方式,突出“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的导向,释放依法治理的明确信号:一是强调依法准确适用罪名与量刑规则,严惩投放异物、伪造质量问题、以投诉举报相要挟等敲诈勒索行为。

案例中,“将蟑螂投入饭菜”并多次索要赔偿的行为被依法认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对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数额较大”标准的适用也在裁判中得到体现,强化了对重复违法的约束。

二是推动监管部门提升识别与移送能力,通过实地核查后厨、调取监控、排查投诉举报数据等手段,形成从发现线索到移送公安、检察起诉的闭环。

三是明确区分正常维权与恶意索赔,既保护消费者依法主张权利,也为守法经营者撑起“法治护盾”,避免制度被不法利益绑架。

前景判断上,随着典型案例的持续发布和部门协同的加强,职业索赔领域的治理有望从“事后处置”走向“前端防范+精准打击”。

一方面,监管与司法机关通过数据比对、轨迹研判等方式提升线索发现效率,将对跨区域、团伙化作案形成更强震慑;另一方面,商家在完善食品安全与质量管理的同时,也需提升证据留存和合规应对能力,遇到疑似恶意索赔应依法依规固定证据、及时报警或向监管部门反映。

对公众而言,清晰的规则边界将进一步引导理性维权,让惩罚性赔偿制度回归“保护消费者、促进诚信经营”的本义。

在法治框架下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市场秩序维护,需要制度设计与执行力的双重保障。

三部门此次以典型案例划清维权与违法边界,既是对经营主体的有力护航,更是对"碰瓷式索赔"的当头棒喝。

唯有筑牢法律防线、凝聚社会共识,方能构建健康可持续的消费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