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保障律师阅卷权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方针,为了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好,把构建检察机关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的全场景机制落实下来,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一层保护,给社会公平正义再加一层保障。这两个部门一起印发了《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 律师阅卷主要有三种方式:去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这种是现场阅卷;去注册地检察院查阅其他地区同级别检察院的电子卷宗,这是异地阅卷;通过互联网向办案检察院申请查看电子卷宗,这是线上阅卷。 对于这三种方式的使用顺序,规定把现场阅卷放在首位,其他两种作为补充。不管律师代理什么案件,都能在现场阅卷。要是案卷材料能做成电子卷宗且适合网上传输,律师可以申请线上阅卷;如果不适合,那就申请异地阅卷。 对于办理方式,律师去检察院实地查看就叫现场阅卷;检察院通过系统处理异地阅卷;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处理线上阅卷。 规定还专门说了律师权利保障和保密义务。要是检察院的做法违反规定阻碍了律师阅卷,律师有权向上级检察院投诉。觉得对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处理有意见的话,可以找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帮忙维权。 另外,规定明确律师在阅卷时要遵守相关规定:要签承诺书、填回执;不能随意泄露案件重要信息和材料;不能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也不能把案卷材料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