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数据显示证券纠纷案件大幅增长 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维护市场秩序

问题——要素流动不畅与市场失序并存,既影响实体经济结构调整,也削弱资本市场信心。

当前我国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更高效率的资源配置机制。

一方面,部分企业长期亏损、产能落后、资产沉淀,成为制约产业升级的“堵点”;另一方面,个别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信息披露失真,侵蚀投资者权益,扰乱市场定价基础,增加交易成本与风险溢价。

原因——制度执行与利益博弈叠加,推动“出清”和“惩戒”成为治理重点。

从实体端看,落后产能退出涉及债权债务清理、职工安置、环保责任、地方产业结构调整等多重关系,若缺乏有效法律路径,容易出现拖延、低效甚至“软着陆”失败,导致资源被长期占用。

从资本市场看,财务造假链条往往伴随中介机构失职、关联方配合以及复杂交易安排,违法收益与违法成本不匹配,容易诱发“铤而走险”。

在此背景下,以司法规则统一预期、以案件裁判明晰边界,成为稳定市场秩序的关键抓手。

影响——破产审判“破立并举”释放改革红利,证券裁判强化震慑效应。

据最高法介绍,2024年各级法院对2.9万家“僵尸企业”、落后产能企业依法适用破产清算程序,化解债务4万亿元,盘活存量资产1.1万亿元。

破产审判在“破”中推动低效主体出清,在“立”中为优质产能腾挪空间,促进生产要素向更有效率、更具竞争力的领域集聚。

实践中,江苏等地法院围绕钢铁、煤炭、化工、印染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案件,依法推进破产处置,为产业升级打开增量空间。

与此同时,司法并未简单“一破了之”,而是依法用好重整、和解等制度,挽救具有生存价值的企业,发挥“保企业、稳就业”的综合效应。

例如佳木斯法院办理某热电公司破产重整案,化解债务6亿余元,稳定就业岗位200个,并推动环保设备升级,保障区域冬季供暖需求,体现了民生保障与风险化解的统筹。

在绿色转型方面,部分案件探索将环保责任纳入重整方案,推动企业“带责重生”。

如黄冈中院在某公司重整中立足“双碳”目标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要求,探索“生态友好型破产”机制,相关船舶投入运营后单位运输能耗下降30%,污染物排放显著降低,显示破产制度可与绿色低碳转型形成政策协同。

在资本市场领域,最高法介绍,人民法院与证监部门完善司法与监管衔接,持续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惩治力度,向市场传递“零容忍”信号。

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法院受理证券类纠纷2.7万件,同比增长63.6%;审结2.5万件,同比增长53.6%。

其中,财务造假纠纷2.56万件,同比增长67.2%;审结2.38万件,同比增长58.1%,表明财务造假已成为证券纠纷的重要类型。

以特别代表人诉讼为代表的集约化维权机制,正在通过“聚沙成塔”的赔偿效应提高违法成本。

南京中院审理全国第三起证券虚假陈述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判决金通灵公司向4.3万名投资者赔偿7.7亿元;深圳中院受理的美尚生态、沈阳中院受理的锦州港相关案件审理也在推进中。

对策——以规则统一与协同治理提升治理效能,形成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破产审判需继续强化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方向:一是完善“应退尽退、应救尽救”的识别机制,既畅通落后产能退出通道,也防止把仍具竞争力的企业“误伤”;二是强化府院联动,统筹税费处置、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与环保整改,降低制度摩擦成本;三是推进资产盘活与产业导入相结合,引导闲置资源与地方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有效对接。

证券审判方面,应继续压实发行人及“首恶”“帮凶”责任,强化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边界,通过代表人诉讼、示范判决与多元解纷机制,提升维权效率与裁判一致性,稳定市场预期。

前景——以高效率要素配置支撑高质量发展,司法将更深度嵌入经济治理链条。

随着“十五五”时期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持续推进,并购重组、破产退出等制度工具将更频繁地服务于存量结构调整与增量动能培育。

可以预期,破产审判将在促进资源再配置、推动绿色转型、维护就业与民生方面发挥更显著的综合效应;证券纠纷裁判将更注重对信息披露制度的刚性约束,通过更高额、更精准的民事赔偿与责任追究,推动形成“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市场生态。

从清理"僵尸企业"到剑指财务造假,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划定市场边界的工作已初见成效。

在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如何平衡效率与公平、创新与规范,仍需司法机关持续深化改革创新,以更精准的制度供给护航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