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重拳惩治侵害犯罪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持续完善

问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治理面临双重挑战。

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呈现隐蔽性强、持续性强等特点,部分案件发生在熟人、监护或教育场景之中,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后果重。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风险与网络化诱因交织的态势,既考验司法惩治力度,也考验教育矫治与源头预防的系统能力。

原因——家庭监护失范、风险识别不足与治理合力待加强。

一些案件暴露出监护缺位、家庭暴力与不当教养等问题,甚至存在长期侵害、反复伤害而未被及时发现的情况。

学校、社区与相关部门在风险排查、心理干预、协同处置等方面仍有薄弱环节。

此外,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决定其冲动控制与后果评估能力相对不足,在不良社交圈、网络不良信息及极端情绪诱发下,更易出现偏差行为,需要更前置、更专业的干预体系。

影响——司法“亮剑”传递鲜明导向,制度工具箱持续扩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惩处:2025年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万件、涉及4.4万人;依法判令1199人不得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对罪行极其严重者依法适用极刑,体现以法治筑牢底线、以震慑遏制再犯的态度。

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方面,报告强调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对杀害女同学的某14岁学生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对2356名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对5822名轻微犯罪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罚。

该组数据与典型案件释放出清晰信号——既不因年龄而放任严重暴力犯罪,也不把教育矫治简单等同于“轻纵”,而是在分层处置中实现惩治与挽救并重。

对策——以“刑事惩治+民事保护+监护追责”推动闭环治理。

报告提出促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司法实践中更加注重多程序、全链条衔接。

例如河南法院审理继母虐待女童案时,推进刑事与民事同步审理,在依法定罪判刑的同时,判令变更抚养关系并支持人身损害赔偿,体现“惩治犯罪”与“修复保护”并重的理念。

围绕监护责任落实,司法机关依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并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同比分别增长66.7%、90.8%。

这表明对“监护不是私权而是法定职责”的价值取向进一步落地,通过资格撤销与禁令制度对失范监护形成刚性约束,同时也为未成年人及时脱离危险环境、恢复稳定照护提供制度路径。

前景——从“事后惩处”向“源头预防”延伸,社会支持体系将更关键。

随着禁止从业、人格权禁令、监护资格撤销等制度在实践中更广泛适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将进一步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

下一步,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强化部门协同:一是加强对高风险家庭的识别、评估与干预,完善强制报告、临时安置与长期照护衔接机制;二是提升校园与社区心理服务能力,健全危机干预、情绪管理和反欺凌体系;三是做实家庭教育指导与亲职教育,推动家校社共育常态化,把风险化解在萌芽阶段;四是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岗位持续严格准入与动态管理,形成可追溯、可核验的防护网。

可以预期,随着司法尺度更明确、治理工具更完备、社会参与更深入,未成年人保护将从单点突破走向系统治理,形成更强的预防效能与更可持续的支持体系。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

最高法的工作报告充分表明,人民法院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决心和力度在不断加强。

从对严重犯罪的零容忍,到对轻微犯罪的从宽处罚;从对不适格监护人的严格监督,到对受害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法院正在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

这既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行,也是对人民群众期待的回应。

全社会应当进一步增强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意识,家庭、学校、社会各界携手同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温暖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