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布8起“两品一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以最严监管守护药品安全防线

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关系千家万户。

今年以来,重庆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坚决贯彻"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将"两品一械"监督管理作为重点工作,通过日常检查、风险预警、群众举报等多渠道发现违法线索,对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

近日公布的八起典型案例,充分反映了当前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违法行为类型看,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问题较为突出。

重庆永利医药有限公司未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保世安医药大药房从非法渠道购进医保回流药品,这类行为直接威胁到药品质量可控性,可能导致患者使用到来源不明、质量无保障的药品。

此类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监管部门分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其中永利医药公司被没收违法所得84504.42元、罚款190980元,万盛保世安药房被没收涉案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

质量管理规范缺失也是重要问题。

重庆市富宏晟医药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药品追溯制度,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药品追溯制度是确保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重要制度,其缺失将严重削弱监管效能。

该公司因此被处以警告、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重庆伟东医药有限公司同样存在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且还依托互联网平台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性质更为恶劣。

监管部门对其处以停业整顿、罚款50万元,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处以10年内禁止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体现了对违法经营者的严厉制约。

无证经营医疗器械问题也值得关注。

重庆普罗布诺生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这类高风险医疗器械若由无资质企业经营,极易流向不规范渠道,危害患者安全。

该公司被处以没收涉案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

此外,重庆艾欧尼亚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网络拆零销售医疗器械,销售单元标签不符合规定,这种做法可能导致患者无法获得完整的产品信息和使用说明,存在安全隐患。

从监管方式看,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管体系。

一方面通过触发式追溯监管模板、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预警和主动发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举报投诉线索深入调查。

这种主动监管与被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

从处罚力度看,监管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分类施策的原则。

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采取罚款、警告等处罚;对情节严重、社会危害大的行为,采取停业整顿、禁止从业等更严厉的措施。

这种差异化处罚策略既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又能避免过度处罚,体现了监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药品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部分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追求经济利益而触犯法律底线。

这些典型案例的公布,既是对违法者的警示,也是对全社会的提醒。

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同时,也希望企业能够树立合规意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主动拥抱监管、配合监管。

这组典型案例的公布,既是监管成果的展示,更是治理决心的宣示。

在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的当下,守住药品安全底线需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也呼唤更智慧的监管创新。

当每一粒药、每一件器械都能全程可追溯,当每一次违法都必然付出沉重代价,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才能真正得到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