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2月10日正式受理广州傲恒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该公司注册资本曾达4888万元,此次进入司法清算程序的关键在于其2023年2月实施的4388万元减资被认定为违法操作,且存在注册资本未实缴的问题。 调查显示,傲恒公司2022年10月增资至4888万元后,仅隔四个月就违规削减注册资本至500万元,减幅高达89.7%。根据工商档案,股东古广良持股60%、杨锴持股40%,两人的认缴出资期限均设定为2059年,但管理人未查获任何验资报告或实缴证明。这种资本运作直接导致公司偿债能力大幅下降,严重损害债权人权益。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黄璇团队作为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要求两名股东在2026年3月29日前补足全部出资,否则将启动追责程序。该条款明确指出,破产程序启动后,股东出资义务不受原定期限限制。这种追缴措施说明了我国对市场主体资本诚信的强制约束。 近年来企业通过减资规避债务的案件频繁出现。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涉及的司法解释已明确,违法减资股东需在减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案中管理人直接追溯至原始注册资本的做法,为同类案件处置提供了参考。广州市破产法庭数据显示,2025年该市破产案件涉案金额同比上升37%,其中三成涉及资本不实问题。 随着《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等新规实施,监管部门正建立"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治理体系。本案的处置既是对既有违法行为的纠正,也是对市场主体的警示:注册资本制度改革并不意味着出资责任豁免,股东必须恪守资本充实原则。
傲恒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我国企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案例。对企业而言,规范资本运作、依法履行出资责任既是法律要求,也是维护市场公平和债权人利益的基础。各界应以此案为鉴,共同推动诚信经营和法治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