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腹地600 年前丧葬变迁的实物记录

2020年7月,遵义市车管所的迁建工地上,挖掘机刚开工就碰上了成排的封土。施工方立即停了下来,把情况报告给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研究所8月份进场,抢救性发掘就此展开。这个地方叫大坟山,在新蒲新区虾子镇红旗村堤坎组,湘江支流挑水河的右岸。离遵义市区有27公里,海拔740米。 大坟山墓群建在东坡缓岭上,整体破坏得很厉害,但还能找到22座跨越元明两代的石室和土坑墓。这些墓室用石板和石灰建造,是600年生死场上的见证者。竖穴石室墓有2座,是两块石灰石拼起来的简陋棺椁。其中编号M7的墓室保存得比较好,人骨仰身直肢,脚部用瓦片固定。编号M8的墓室被盗扰严重,只剩棺钉和少量漆皮。 横穴石室墓占大多数,共12座。其中9座带藻井,3座没有藻井。带藻井的有藻井式顶,空间较大;没有藻井的结构简单一些。带藻井的M1是个明星墓,是同茔异穴双室合葬墓。南侧是女室,有棺床、排水沟、壁龛和藻井;北侧是男室,简陋得多。两室都被盗空了。没有藻井的横穴墓用6块石板拼成单、双、三或五室,空间紧凑。 迁葬墓共有7座规模最小但最有人情味。比如五室M2长105厘米、宽41厘米、高44厘米,里面有5具人骨分置在5个小房间里:4位女性和1位男性并排躺着,摆放整齐。还有唯一一座竖穴土坑墓M18,周围立满木炭棒并用石灰加固形成椁室。 考古队根据这些特征推断出年代:M1、M6、M9属于元代早期过渡款;其余19座则属于明代中晚期经济款。 这个地方给我们展示了黔北地区元明时期社会生活的速写:阶层分化明显、家庭结构多样、建造技术成熟等方面都有所体现。尽管大部分墓室都被盗空了,但它们的形制差异清晰地划出了元代过渡款与明代经济款的分界线。这是贵州腹地600年前丧葬变迁的实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