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迎来一项重要制度更新。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这是该办法自2015年首次出台以来的系统性完善。此次修订聚焦食品召回实践中的关键问题,通过制度调整继续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 现行召回制度实施八年来——虽取得明显效果——但随着食品产业规模扩大、新型经营模式不断出现,部分条款已难以适应现实需要。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实施食品召回3876批次,较2015年增长2.3倍。同时,基层监管部门反映仍存在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响应不够及时等情况。尤其是网络销售、集中交易市场等业态发展迅速,对传统监管方式带来新的压力。

食品召回既是守住安全底线的重要措施,也是检验治理能力的关键环节。新修订的管理办法通过深入明确责任链条、优化监管衔接、压缩处置时限并强化惩戒约束,传递出“对食品安全零容忍、对风险处置更高效”的明确信号。要把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还需各方把责任压实到每一批次、每一次交易、每一个环节,以更可靠的机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