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6日下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本次会议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了诸多涉及国家机构、人大工作机构以及军队司法系统的重要人事调整,充分反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在国务院机构人事调整上,会议表决免去王祥喜的应急管理部部长职务,继续优化了国家行政机构的人员配置。同时,会议表决免去蒋成华的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杨合庆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此系列调整旨提高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专业化履职水平,适应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需要。 在军队司法系统职务任免上,会议表决免去刘少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职务。刘少云为少将军衔,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曾于2018年3月被评定为二级大检察官,此前长期军队检察机关工作,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2023年10月被任命为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此次职务调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法定任免权、履行宪法法律职责的正常安排,体现了国家权力机关对军队司法系统的有效监督。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第十四届第十六号公告,依法终止孙绍骋、练月琴、肖玉文、曹清尧、蓝庆华、王凤朝、包惠、李云、李刚、陈伟俊、边瑞峰、王东海、李桥铭、丁来富、沈金龙、秦生祥、于忠福、杨光、李伟等19人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资格。依照代表法规定,上述人员代表资格终止后,其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应职务一并依法终止。 在被终止代表资格的19名人员中,边瑞峰、王东海、李桥铭、丁来富、沈金龙、秦生祥、于忠福、杨光、李伟共9人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队伍管理的严肃态度,坚持依规依法办理代表资格事项,维护人大代表队伍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任免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代表资格审查权,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实践。人事任免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代表资格管理坚持依规依法,确保国家权力机关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此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既保障国家机构有序运转,也为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截至目前,对应的任免与代表资格事项已按法定程序对外公布。根据规定,空缺代表名额将由原选举单位依法补选,确保全国人大代表队伍的完整性。有关上将继续依照法律和规定推进后续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依法依规进行人事任免和代表资格管理,既是对人民负责的体现,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法治原则,才能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