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维持原判 依法严惩拐卖链条释放从严打击强烈信号

备受关注的“泰安入室抢婴案”迎来终审结果。3月24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为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恶性拐卖儿童案件的司法程序宣告结束,也传递出对拐卖犯罪从严惩处的明确信号。案件可追溯至2006年12月4日凌晨,曾某孩等三名犯罪分子携带作案工具,趁姜家仅有老人家之机强行闯入,抢走当时仅8个月大的婴儿姜甲儒。经过18年持续追查,公安机关于2024年成功找回被拐儿童,并将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定,该团伙分工明确、手段残忍,给受害家庭造成严重伤害,也对社会秩序带来冲击。主犯曾某孩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吕某东、王某勇被判无期徒刑,提供信息的袁某贵获刑十五年。法院同时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20万元赔偿请求。 审理过程中,受害人家庭多次表达诉求。母亲乔守芬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天下无拐’不是口号,要从源头打击犯罪,实现买卖同罪。”这个声音折射出公众对打拐治理的更高期待。 法律专家认为,此案具有典型意义:一上说明了司法机关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从严态度;另一方面也提示打拐工作仍有难点有待破解,包括对“买方市场”的治理、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完善等。 从社会层面看,该案终审落槌具有多重意义: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参考,深入强化社会对儿童权益保护的共识,也有助于推动有关制度完善。有一点是,随着DNA技术等手段更广泛应用,近年来积案侦破效率明显提高,为更多离散家庭带来团聚希望。

二审维持原判,为这起牵动人心的案件画上阶段性句号,也再次提醒社会:对拐卖儿童犯罪必须依法严惩、及时打击,同时要以系统治理斩断利益链条、堵住风险漏洞。让每一个孩子远离伤害、让每一个家庭免于撕裂,是法治应守的底线,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